喜歡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。
不喜歡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

突然的興奮和莫名的失落
興奮在~想去認識一位女孩
失落在~失去認識的動機了= ="

喜歡一個人~是怎樣的呢?
是那種在路上看到而心動想認識的?
還是偶然注意到對方的舉動~漸漸心動呢?

如果對方已經死會了,那是要~
相見恨晚,祝妳幸福?
橫刀奪愛才是愛?

如果沒有心動的感覺而在一起
那會有甚麼意義呢?

兩個人在一起是緣份
是說單身就是緣份不到囉
那麼那些年過40的人是...?
(這麼無緣嗎??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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